购房入户:
《入户申请表》。
入户人员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入户人员居民身份证。
亲属关系证明(如果户口簿不能反映亲属关系)。
入住证明或门牌号证明。
房屋产权证或经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一次性缴款发票或按揭合同、连续6个月以上的按揭银行交款凭据(原件和复印件)、房管局《房屋信息摘要》。
如果申请配偶、未成年子女户口随迁,还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子女出生证明。
学历入户:
学历证明(毕业证、学位证等)。
身份证、户口簿。
社保缴纳证明(根据具体政策要求)。
工作迁移:
身份证、户口簿。
新公司开具的工作证明或新的劳动合同。
结婚迁移:
身份证、户口簿。
结婚证以及房产证。
军人转业或复员:
基本材料,如退出现役证书或预备役登记证。
组织、退役军人事务管理部门安置通知书和联系函。
军人公民身份号码登记表。
如果随配偶、父母或子女安置,还需提供相应亲属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亲属关系佐证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