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大专落户攻略:
一、落户条件
1. 在成都市各类用人单位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大专毕业生,可在取得毕业证的次年12月31日前,按本人或直系亲属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集体户的顺序申请本人入户。
2. 非本市户籍35周岁以下的普通全日制大学专科学历毕业生(含国外取得学历人员),可凭毕业证在成都东部新区、近郊区按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的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人才中心集体户的顺序申请本人落户。
二、落户区域
1. 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大专落户没有区域限制。
2. 非本市户籍35周岁以下的普通全日制大学专科学历毕业生(含国外取得学历人员),落户区域为成都东部新区和近郊区,包括新津区、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
三、所需材料
1. 入户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现场领取或上网下载)。
2. 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
3. 经市人社局验证的“成都人才服务码”(市人社局指定网站申请)。
4. 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5.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中国护照(已入境)和未取得外国国籍或永久居留权声明(取得国外同等学历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四、办理流程
1. 开调档函:网上写“档案转入”登记表并公司盖章,准备劳动合同原件、身份证、公司营业执照的复印件盖章。
2. 将材料齐全后去人才中心办理调档函,回学校改派手续,再去生源地把档案寄回人才中心。
3. 档案到人才中心后,带调档函、毕业证、报到证、身份证去存档。
4. 存档后需办理入户联系函。
五、注意事项
1. 落户时需确保已在落户地正常缴纳社保。
2. 入集体户的,应在本市无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