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属投靠入户成都的最新指南如下:
1. 夫妻投靠入户:
* 前置条件:与成都市户籍人员结婚满3年的,或夫妻任一方在本市有稳定收入且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在夫妻双方或其直系亲属的合法稳定住所申请入户。
* 所需材料:包括《入户申请表》、入户人员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合法固定住所证明或入户地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 办理流程:双方均需到场,前往落户地公安办证中心办理。
2. 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落户:
* 前置条件:成都市户籍人员的未成年子女,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申请投靠。或因父母均系现役军人等情况被投靠的祖(外祖父母)常住户口在我市的,也可申请投靠。
* 所需材料:与夫妻投靠落户相同。
* 办理流程:前往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由区、市、县公安(分)局审批。
3. 老年父母投靠子女落户:
* 前置条件:非成都市户籍的男性公民年满60周岁、女性公民年满55周岁,需投靠本市成年子女的(含子女配偶),在本人或其直系亲属的合法稳定住所申请入户。通过购房入户本市5年后,也可申请市外老年父母投靠。
* 所需材料:与夫妻投靠落户相同。
* 办理流程:前往落户地公安办证中心办理。
请注意,投靠入户对被投靠人房产面积要求为人均占有房屋面积不得低于16平米。此外,被投靠人须有合法稳定住所且与本人户口登记一致,否则不予办理落户。如果被投靠人无合法稳定住所而与父母、子女共同居住,父母、子女取得稳定住所合法所有权或使用权,且无房屋权属纠纷的,可视为有合法稳定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