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户口迁移的步骤如下:
1. 去公安局的户籍登记处办理《准予迁入证明》。在此之前,需要准备齐全所有证件,包括物业开的入住证明原件、派出所开的门牌号证明原件、房管局打印的产权档案摘要原件、最近6个月银行按揭缴款证明原件、房屋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银行按揭公证书(就是合同)原件和复印有还款账号、最后按手印的这两页、户口本原件和复印迁移人的那一页(同户主印在同一页)、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爱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两本结婚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孩子出生证原件和复印件。还需要在办证中心领取并填写《入户申请表》。
2. 办理《户口迁移证》。需要回老家派出所,带上户口本和那张《准予迁入证明》,然后留下《准予迁入证明》的一半,再拿到半张《户口迁移证》,最后把户口本上迁走那页盖个“注销”章即可。
此外,成都的户口迁移政策还有一些具体的规定。例如,如果是成都市行政区域购买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且在本市依法参加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市外人员,可以在房屋所在地申请登记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户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