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落户新政实施以来
有些小伙伴已经把户口迁入成都了
但是担心以后孩子入学问题
那么户口能不能更换区域呢?
今天和小时来看看吧
01
户口平迁前置条件
1.本市居民可在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的住房登记户口;
2.有多套住房的,可选择其中一套登记入户;
3.实行一房一户登记原则,原产权人及户内成员将户口迁出后,可登记新产权人及符合迁入条件人员的户口。
02
未满16周岁随同办理迁移
在本市范围内未满16周岁人员应随法定监护人(指父母)迁移登记户口。
凭《准予迁入证明》办理迁出时,如户内仅留未满16周岁人员的,可按照《准予迁入证明》办理迁出。
省内户籍人员符合政策申请迁入我市,如迁出后原户内仅留未满16周岁人员的,原户内的成年人不能办理户口迁移。
03
哪些情形需移入公共集体户?
有下列情形之一且在本市无住房的,应当移入户口所在地的公共集体户。户口登记在公共集体户的,不得向其他集体户迁移。
1.因房屋产权转移、离婚等原因,失去现户口登记地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
2、因征地、房屋拆迁等原因,失去现户口登记地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
3.因出国(境)定居、应征入伍、服刑被注销户口,符合在原户口所在地恢复情形的;
4.历史原因遗留的空挂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