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调整住房公积金有关政策的通知》,近期成都公积金的提取政策有一些调整,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 租房提取:如果租赁合同未登记备案,缴存人每月的提取限额从1000元提高到了1200元,每年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1.44万元。对于符合租住住房提取规定的多子女家庭(即至少有一个未成年子女的二孩及以上家庭),租住住房提取限额在前述限额标准基础上对应上浮50%。
2. 支持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提取:这是一个新的提取类别,允许缴存人因为老旧小区加装电梯而提取公积金。
3. 支持跨城市购房提取:缴存人在其他城市购买自住住房,也可以提取成都的公积金。
在提取条件方面,职工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只能就其中的一项住房消费行为选择一套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比如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租赁住房等。如果近五年内已经办理了两套及以上住房的购房提取,或者当前在本市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产权,那么不得再申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购房提取。
在提取流程上,可以通过成都公积金的线上app进行申请,也可以前往线下的服务大厅进行办理。提取时需要提供相关的申请材料,比如个人身份证、提取原因证明、银行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