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近日
成都市人才服务中心调整了
关于技能人才入户部分条件
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取得时间上调
一起来看看吧
PART 01
落户条件
一)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12个月及以上(以“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平台”信息为准)。
(二)未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非成都市行政区域户口。
(三)在本市同一用人单位连续缴纳两年以上社保,年龄45周岁以下的外地户籍技能人才(取得技师及以上等级的技能人才不受年龄限制,45周岁以下的只需在本市同一用人单位连续缴纳社保1年以上),可按规定申请落户。
(四)现所在单位推荐。如单位用工是由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派遣,须由用工单位与派遣公司共同推荐。连续工作经历以查核《四川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缴费地须为成都市或四川省省本级)为准。
(1)年龄45周岁及以下,持有《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初级等级即可;
(2)女性年龄46周岁及以上,55周岁以下,须持有《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技师或高级技师等级;
(3)男性年龄46周岁及以上,60周岁以下,须持有《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技师或高级技师等级。
(4)《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查验网站为:http://202.61.89.173/(四川省职业资格证书查询网站)或http://zscx.osta.org.cn(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网站)。
PART 02
入户材料
(一)申请人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原件。
(二)申请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三)《成都市技能人才入户资格认证申请表》。
(四)申请人最近24个月《四川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缴费地须为成都市或四川省省本级)
(五)个别情况还应提交其他佐证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