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学历落户的条件如下:
1. 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毕业生;
2. 45周岁以下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毕业生;
3. 35周岁以下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学历毕业生。
这些条件中还包括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取得同等学历的人员。这些毕业生可以按照本人或直系亲属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集体户的顺序申请本人入户。
对于35周岁以下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学历毕业生,如果落户在四川天府新区直管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区,则需要在落户地正常缴纳社保。
另外,对于“天府英才卡(A卡)”和“蓉城人才绿卡”的持卡人,他们也可以按照本人或直系亲属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集体户的顺序申请本人入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