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学历落户政策如下:
1. 入户条件:
* 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毕业生。
* 45周岁以下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毕业生。
* 35周岁以下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学历毕业生(以上均含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取得同等学历人员)。
* 注意: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学历毕业生落户四川天府新区直管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区的需在落户地正常缴纳社保。
2. 申请流程:
* 在市人社局指定网站取得经过验证的“成都人才服务码”后办理;未通过验证的,申请人提交教育部电子注册备案表查询打印)。
* 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申请落户的,应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核查后办理。
* 本人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可按规定申请配偶、未成年子女及其老年父母投靠,所需材料参照夫妻投靠、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老年父母投靠成年子女服务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