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投靠子女落户的申请条件如下:
1. 老年父母投靠子女入户:非本市户籍的男性公民年满60周岁、女性公民年满55周岁,本人或其直系亲属在本市有合法稳定住所,需投靠本市成年子女(含子女配偶)的,在本人或其直系亲属的合法稳定住所申请入户。因购房、投资、纳税、引资、居住期满入户本市5年以上的,可申请市外老年父母投靠。
2. 孤寡老人投靠亲属入户:非本市户籍的男性公民年满60周岁、女性公民年满55周岁的孤寡老人,本市近亲属经公证愿意赡养且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在赡养人的合法稳定住所申请入户。
如果是夫妻投靠,被投靠的配偶常住户口在主城区并结婚满2年,或被投靠的配偶常住户口在新市区并结婚满1年,或被投靠的配偶常住户口在新区(夫妻双方均有职业符合上述无业人员夫妻投靠准入条件的,应当提交就业证明,并按无业人员夫妻投靠审批程序申请办理)。
如果是投靠的未成年子女,父母有一方常住户口在本市,或因父母均系现役军人等情况被投靠的祖(外祖父母)常住户口在本市。